2007年5月1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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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桥坍塌谁之责
王玉初

  5月13日凌晨5时,232省道位于江苏常州漕桥附近的运村运河大桥,西半幅突然坍塌。该桥跨度55米,位于常州南部主干道(5月14日《现代快报》)。
  常州一位桥梁方面的专家告诉记者,该种桥梁,一般设计使用的年限为50年以上。但事实上,这座桥只使用10年就坍塌了。当人们在庆幸这次坍塌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同时,笔者想问,大桥为何如此“短命”?大桥坍塌到底该由谁来担责?
  最先想到的就是腐败因素。1999年1月4日发生在重庆纂江县的虹桥特大坍塌事故,就是人们心中永远的痛。除了人员伤亡之多、经济损失之巨外,让人记住那次坍塌事故还有其背后暗藏的腐败。那么,常州这座大桥的坍塌是否也是一封举报信?从报道来看,该桥于1995年开始设计建造,于1997年正式通车,当时造价为两千多万元。“事故发生前,在桥面上也没有发现裂缝。”尚无明证显示该桥是“豆腐渣工程”。那么,在坍塌原因调查清楚之前,是否存在腐败因素尚不得而知。
  假如不是因为腐败,那么大桥“短命”还会有何种原因呢?笔者在网上搜索“大桥坍塌”,众多相关内容显示,我国的大桥坍塌多与过往车辆超载有关。2004年,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境内的305国道辽河大桥的桥板脱落事故,就是因为超限车辆长期作用造成的(据新华社)。而在常州这座大桥的坍塌事故中,经初步调查,坍塌前确有一辆外地牌照的百吨超载车经过,然后桥就塌了。
  于是乎,大桥坍塌又引出了另一话题:我国货运车辆的一个顽疾——超载。
  其实,车辆超载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,是几乎每个司机都明白的道理,一旦发生事故,危险最大的也是司机自己。可为什么他们还要这么做?我有一个搞货运的朋友说:“如果不是路费太高,谁还愿冒着生命危险超载呢?”这种说法并非没有依据。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显示,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的还要高。与中国车主的收入比较,现有费率已是全世界最高之一(CCTV《经济信息联播》)。
  于是,为了获利,司机往往想着法儿超载,有人甚至会对车辆进行改装,限载20吨的车辆有时会装上80吨的货物。殊不知,公路、桥梁的一个个隐形杀手也就这样诞生了。
  所以,追查大桥坍塌的责任,我们需要一种更全面的思维方式:既要对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一查到底,也要着手来治理好超载;而治理超载,则又需要在严格相关执法的同时科学地考察现有高速公路的费率。说到底,要让我们的桥梁不再“短命”,需要多方采取措施,并破除部门、行业的利益之争。